一、个人求职程序
1、本中心为求职者提供现场面试、推荐面试,个人资料储备等服务。
(1)通过本中心触摸屏、招聘信息栏、电子显示大屏查询招聘信息;
(2)提供就业培训信息;
(3)提供劳动就业等法律、法规咨询服务;
2、凡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人员,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。外来劳动力(跨省、市、县)。还须持有户口所在地劳动部门发放的《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》和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。
3、求职人员求职时要认真阅看、了解各类用工信息,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应聘工种;
4、求职人员到职介所领取求职人员登记表,并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内容。并提供相关有效资料和照片;
5、求职人员应聘请按工作人员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。
6、求职者求职时应认真阅读劳动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的《宜春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收、退费标准》,按规定交费,若遇欺诈行为,可向劳动力市场管理办公室投诉。
7、求职者要文明求职,不得高声喧哗,挑起事端,应保持场所整洁,不得随地吐痰、不乱丢果皮、纸屑、烟蒂;不乱刻画、张贴。
8、求职者应以理、以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严禁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。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,应与之签订劳动合同,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

